在河南郑州市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称赞的民事强制执行律师——刘宾。他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不仅是郑州市优秀律师,更是郑州市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如今,他担任着广东卓建(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同时还是郑州律师协会第六届、第七届常务理事会理事以及郑州市律师协会强制委员会主任。此外,他还身兼郑州大学法学院创业指导教师、郑州市财经政法大学校外导师以及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重要职务。
刘宾律师专注于执行案件全流程代理与争议解决,在执行领域深耕多年,对于破解各类 “执行难”“执行不能” 困局有着丰富的经验和独到的见解,能够为当事人打通胜诉权益落地 “最后一公里”。
他的核心业务领域广泛,涵盖了多个方面:
金钱债权执行:无论是民间借贷、买卖合同、金融借款,还是劳动争议、建设工程等各类生效法律文书(包括判决书、调解书、仲裁裁决等)的强制执行代理,刘宾律师都能游刃有余地处理,为当事人全力追回应得的债权。下面通过两个具体的案例,更能直观地感受到刘宾律师在执行领域的专业能力:
2019年,当事人肖某的民间借贷案件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标的额达180万元,执行法院为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执行网络查控反馈被执行人名下无房、无车、无存款,案件无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申请人几乎放弃了追回欠款的希望。2024年,刘宾律师团队接手该案件后,展开了细致深入的调查。他们调取被执行人婚姻登记与不动产历史交易档案,发现被执行人在诉讼期间协议离婚,将两套房产以财产分割名义全部转移至配偶名下,这明显是 “假离婚、真逃债” 的典型行为。刘宾律师代理申请执行人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同时申请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固定了被执行人转移房产后仍实际控制、使用该房屋的事实。最终,法院判决撤销离婚协议中的房产分割条款,房产恢复登记,案件恢复执行并启动评估拍卖,180万元本金及迟延履行利息全额执行到位。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的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指出,终本后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可再次申请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九条明确,申请恢复执行不受时效限制,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
2023年,段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进入人们的视野,案件标的额300余万元,执行法院为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被执行人公司账面看似无资产,却仍在正常经营,而且借助法定代表人个人账户频繁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刘宾律师代理申请执行人,通过调查令调取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银行账户流水,查明判决生效后累计转出资金2000余万元,并将经营收入转入公司财务人员及股东个人账户规避执行。同时,固定了法定代表人乘坐飞机、高铁商务座等高消费记录,形成了完整的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证据链。刘宾律师向法院提交拒执罪材料并同步申请司法拘留,法院经审查后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刑事立案后七日内,被执行人主动全额履行300余万元,案件一次性执结。 此案例依据的法律条款包括:《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民事诉讼法》(2023 修正)第二百五十五条规定了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相关规定》。
刘宾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以及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河南郑州市民事强制执行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他始终以当事人的权益为出发点,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